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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次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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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林培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9 11:53:28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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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一个毛孩子到一名律师,大考几十场,小考上千场:会考、中考、计算机考试、四级考试、六级考试、律师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研究生考试……无一不是一翻博杀。这些考试中,有两次考第一,让我久不忘怀。
一是高二时,我读文科班,物理的第一次考试。我得了93分,而老师顺带说明考最后一名的是39,正好颠倒了数字,全班起了一阵喧哗。我表面上装作漠不在意,但是心里却是乐滋滋的。人说文科生都对数理化不在行,其实错矣,数理化是我这个文科生的强项。我是为挑战自己薄弱的文科才来讲习文史类专业的。对自己的弱点不满而努力抗争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因为他在修补自己这个木桶中最矮短的那块木板。这次考试的直接后果是我在全班民主选举时无可置疑地成了物理科代表,确立了我在高中同学中的“威信”。
二是在大四时,民法案例期末考试,开卷考,我得了91分,是全班唯一上九十分的,为何?因为开卷考,前面的题目大家都得分差不多,最后的分析题则是“论述我国民法典的制订”这样开放性的题目。这下大家都没得抄了,全凭平时的功底在发挥。我平时经常去校图书馆和湖南省图书馆借阅法学书籍,比较广泛涉猎法学原著,形成自己的观点和论证方式。考前我又仔细了解了王利明、杨立新、梁彗星和徐国栋等民法专家在这些方面的论争,权衡斟酌形成自己在各个要点上的观点,然后大概记了几点在草稿纸上。考试的时候,我就对着几句简略的话语,唤起平时的知识积累,从民法典在法国、德国的历史说到我国的经济发展现状,讨论我国民法典制订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再谈民法典各组成部分之间的体例安排,如知识产权法不应归入民法典,特权法应排在人身法之前,典权应用立法固定等等。我写完不期望得第一,但是自觉心情畅快,淋漓尽致。
如果说杨振宁知道我这样一个物理尖子来读法律会觉得可惜,那江平看了我的文章定会为法学界得到一名实才而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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