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网站首页原创法治哲理人生经典案例公司法务公民与法法律咨询法律查询
林培德律师网欢迎您的光临!本站域名www.lpd148.com
载入中…
相关文章
法律知识分子的两点注意
最新推荐最新热门
专题栏目
您现在的位置: 林培德律师网 >> 原创法治 >> 原创法治 >> 文章正文
高级搜索
法律的目的
作者:林培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7 14:58:30 | 【字体:

     

    法律的存在包含着两种目的,如果脱离以下两种目的,则法律无存在的依据和必要。
 

     首先是为了分配资源更公正。在人类早期,人群内部之间并无分配资源而导致的矛盾,因为当时并没有什么剩余产品可供分配。因而人与人之间的资源分配行为并不会勾心斗角、互不相让,反而是顺其自然、自由流动。最早的分配不均并为日后埋下仇恨种子的,是来自人群外部的产品和俘虏。当两个部落发生争斗时,在武力上获胜的一方消灭了所有的反抗,得到了物品和奴隶。那些在战斗中立了较大功劳的人显然能从这些东西中分配得较大的一部分,他们可以获得比其他人更多的野果、陶罐和妇女。这些立了军功者成了贵族的原型。他们为保全部落或国家的安全而作出了更大的贡献,获得更多的战利品作为荣耀理所当然,结果最早的贵族便产生于同自称界和敌对部落的争斗之中。
 

     当以战功来分配战利品成为制度后,战争中的强者慢慢地把掠夺的目光转向了本氏族、本部落中的其他人。军事贵族们认为强者理所当然应当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却忽略了许多人仅仅是依靠世袭而获得荣耀地位和贵州头衔的,也忽略了战功的取得也有其他人的血汗。他们逐渐在平时而不是在战时对同族人而不是敌人进行掠夺。于是上层人与下层人之间渐渐酝酿和积累了强烈的矛盾。二者为争夺本部落或国家的产品分配权进行了你死我活的争斗,这是一组人反抗另一组人的活动,是阶级之间的政治较量,下层人渐渐感觉到,如果和上层人处在同样的起跑线上,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比所谓的贵族差劲,正所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在古希腊荷马史诗里,勇士阿喀琉斯与希腊联军帅阿伽门农发生了巨大的矛盾,原因正是联军统帅拿走了本属于阿喀琉斯的一名女俘虏。类似的情况在早期史籍中都可以觅得踪影。

     无论是自然资源或者是社会资源(前者如相信两村庄对同一条河流的分配,后者如名牌大学入学名额的争夺),对于人类的无限欲望来讲都具有有限性。朱门肉酒臭、路有冻死骨,为了解决冲突,法律是一种较小暴力和牺牲的规则,因而渐渐被广泛应用。想当初,如果明确规定杀一个敌人奖多少羊或妇女,那阿喀琉斯和阿伽门农也不至于翻脸了。

     现代的法律已经完全是经验性的了,而毋需要依靠神权、自然法或社会契约为基础才能让人信服。历史的、世界的发展都已经证明有良好法律的社会更为序更持久。法律如同高压锅的阀门一样,将社会锅炉中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愤懑与不满悄悄排除。让社会这个高压锅不会因为压力过大而爆炸或崩溃。法律是一种以较小暴力和牺牲进行资源分配的规则。美国前大法官霍姆斯说过:“法律是财富的根源。”通过法律手段,可以让不同主体获得不同资源,避免无谓的流血争斗。让人们更加安心地工作和生活,社会也更为安定有序。

     其次是让人得到尊重。人是万事万物的尺度。多数唯心主义者研究后提出“心外无物”,而唯物主义论者反驳称物客观存在,并决定着主观意识的存在。唯心主义并不是绝对谬误的,而是在特定范围内正确。心外有物,然而心死物死。倘若环境优雅美丽,而置于其中的人正承担着推动所有亲人的痛苦,或是抬头看见达摩克利斯之剑,或是最爱的人已离他而去,他决计不会兴高采烈地畅游其中。相对论面世后世界上仅有几个科学家能够理解,有人问爱因斯坦什么是相对论。爱因斯坦说:“如果你夏天时穿着厚毛衣坐在火炉边,你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很慢;而如果你和心爱的人在火炉边喝咖啡聊天,你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很快。这就是相对论。”由此可见,最不信神的爱因斯坦也是有一点唯心的。事实上,唯物主义产生于唯心主义之中,甚至其本身仍保存有诸多唯心主义的因素。唯心主义就像是一位母亲,唯物主义则像是唯心主义所生的一名男孩。二者既存在性别不同,又是血脉相承。马克思正是在悉心学习了众多唯心主义思想尤其是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上提出唯物主义观点的。
       

     人总是生活在特定的时期、特定的空间之中,从来没有确凿证据表明某人活了200年,而200年对于沧桑宇宙而言不过是流星一闪的时间而已。但是人又是地球上比较智慧的动物,他希望在短暂时间、狭窄空间里活得有意义,能够得到其他人的尊重和理解。他不愿意像奴隶一样生活,或者悲惨地让人视而不见。因为他要求人格尊严,也要求民主。所谓的民主,包含有两点:一是少数人服从多数;二是少数人的意见得到尊重。其中,前者是较好的选择,而不是完美的选择,也不一定是正确的选择,因为真理有的时候也会站在少数人一边,所以第二点就凸显其重要性,它要求集体决策时要让少数派发表意见和理由,以使他们作为人受到尊重,这样的民主才是圆满的,社会运转过程中会出现“多数人镇压消灭少数人”的集体暴政,正如孟德斯鸠所称的“暴民政体”,这是难以让所有人真正长久地信服的,是有严重瑕疵的民主。得到他人肯定才能让一个人活得有希望。但是现代社会是陌生人社会,人与人不再熟识,生活中的各种场景都有赖于陌生人,如修电器、坐公车、买香烟等都会要和陌生人打交道,为了让陌生人尊重你而不会随意地伤害你,就需要法律的规定。这样修电器的人才不会每次见到你都殴打你一顿后再工作。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国家强制力就会依法律而启动,干涉并惩治这种不尊重个人人格与侵犯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

     至于国家暴力,它并不是法律的目的。法律的目的是和平与秩序,暴力仅仅是防范手段,就像一个人活着必须要吃饭,但不能说吃饭是人生的目的。充其量国家暴力只是法律实施时的附加属性而已。因为如前所述,法律是为了避免分配有限资源产生危害社会的暴力而制定的。

     对于法律的两个目的进行探索,是为了更好地理解法律,使之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而如果作为法律工作人员,则应当对此有明确的认识,以便贯彻执行法律的正义使命。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